资讯

独家|已有公募下发退薪制度,哪些情形适用退薪?

财联社深度·2026/9/6 09:00:43🔗 原文

📋总体概括

公募基金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加速落地:继证监会2025年5月《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》、中基协今年4月《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》相继要求建立薪酬止付、追索与扣回机制后,多家公募研究起草相关制度,目前已有公募正式下发。退薪触发条件聚焦KPI造假、履职不尽责、重大过失、重大风险事件等极端情形,按影响程度确定比例,且离职、退休人员同样适用。业内强调严防滥用,普通失误与阶段性KPI落后不触发退薪。

关键信息

  • 已有公募正式下发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,多家公募正在研究起草相关条款
  • 制度依据为证监会2025年5月《行动方案》与中基协今年4月《绩效考核管理指引》
  • 触发退薪的情形包括KPI数据造假、履职不尽责、重大过失、引发重大风险事件等
  • 退薪比例根据事件影响程度确定,公司违规发放薪酬的相关人员也需退还
  • 离职、退休人员同样适用退薪条款,但普通工作失误不启动退薪

🔥犀利点评

退薪制度从文件走向落地,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杀伤力——触发条件限定在造假、重大过失这类极端情形,本质是给行业装一道事后追责的闸门,而非动真格降薪。真正值得盯的是两点:一是离职退休也追索,打破了「走人免罪」的潜规则;二是「严防滥用」被反复强调,说明业内最怕的不是退薪本身,而是制度变成打击异己的工具。边界能否稳定,才是这套制度成色的试金石。

本文由本站自动聚合,以下为原始来源:前往 财联社深度 阅读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