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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翔操纵文峰股份案后续:58名投资者获赔859.78万元,ST文峰二审仍担责

财联社深度·2026/9/7 12:53:20🔗 原文

📋总体概括

ST文峰新增投资者诉讼案二审落槌:江苏高院对24名新增投资者案件判决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,其中58名投资者获赔合计859.78万元,文峰股份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该系列诉讼源于2014-2015年徐翔、文峰股份时任董事长徐长江操纵股价。此前2025年1月首批案件终审已确立文峰股份连带担责的判例基调,2026年1月南京中院一审24名投资者中23人获判赔偿329.36万元,1人因超诉讼时效被驳回。徐翔、徐长江须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付。

关键信息

  • 江苏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,58名投资者获赔合计859.78万元
  • 诉讼源头为2014-2015年徐翔、徐长江操纵文峰股份股价被追究法律责任
  • 2025年1月首批案件终审已判决文峰股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
  • 2026年1月南京中院一审23名投资者获赔329.36万元,1人超诉讼时效被驳回
  • 徐翔、徐长江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投资者赔付

🔥犀利点评

对上市公司来说这是典型的旧账重演:实控人和前董事长操纵股价,最后公司要跟着一起掏钱。判例一旦立住,后面就是批量式索赔,ST文峰这个口子只会越开越大,赔付金额大概率继续滚动增加。更值得玩味的是诉讼时效这堵墙也开始起作用,说明这波维权潮已进入收尾期。给所有上市公司的警示很直白:治理失守的代价不是罚一个人了事,而是全体股东埋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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